联系我们

广州利丰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20-22086143
传真:020-22086143
手机:13411155269 18680572731
邮箱:1751374285@qq.com
Q Q:2091365353
地址:广州大道北京溪中路28号京鹏大夏4021房(京溪街道办事处四楼)

政策法规你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零申报要注意

2016-11-30 18:16:10
零申报
很多企业会进行零申报,但长时间零申报是要列入重点监控对象。下列三种,看完不要再继续犯错了。
零申报的定义
零申报是指企业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此情况一般存在于未开展经营或者当期有收入未按规定如实申报。
 何谓长期?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认定半年以上为长期,当然具体时限还是以各省、市税务机关认定的时间为准。
为什么将长期零申报纳入重点监控?
(一)企业设立的核心目的是为了创造价值,长期零申报也就是意味着长期没有收入来源,那么企业的存续是不会长久的。
(二)企业的营运是有成本费用的,如人员工资、门面租金、水电气费等,如果没有收入来源,那么我只能对你说毕竟没有人愿意“赔钱赚吆喝”。
(三)如果长期零申报企业有发票,那么风险更大,可能涉及“走逃户”、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情况,后果就不逐一阐述啦! 
长期零申报带来的后果
(一)纳税人为走逃户的,按规定纳入重大失信名单并对外公告,同时利用系统核查“受票方”,核查其是否存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恶意串通等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查处,同时将走逃户纳税人直接评定为D级纳税人,承担D级纳税人后果;
(二)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其存在隐瞒收入、虚开发票等行为,要求其补缴当期税款与滞纳金,并可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稽查;
(三)对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的纳税人,发票降版降量。同时可以按规定要求纳税人定期前往税务机关对发票的使用进行核查;
(四)税务机关通过核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采用成本费用公式核定纳税人收入。
来源:天河国源
更多关于广州工商注册公司,广州白云区工商注册的新闻资讯,请浏览广州白云区工商公司注册http:www.lifeng123.com

利丰财务在线客服

  • 客服一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客服二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电话:020-29803133
  • 李小姐:13411155269
  • 李先生:13678915189